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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一董事长侵吞600多万潜逃后自首 获刑六年半
发布时间:2026-08-10 10:27:38 点击量: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马鞍山一商业公司的董事长陈某利用职务便利,竟侵吞了公司600多万元,用于赌博及个人挥霍,后因无力还款而潜逃,又于次年自首。日前,马鞍山市花山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陈某的违法所得6296588.15元,发还被害单位。
经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6年期间,被告人陈某在担任马鞍山一家商业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管理公司的职务便利,用收取的公司门面房租金及门面房出售款共计12261500元,支付股东分红、税款、职工社保等公司正当项目共计5964911.85元,后将剩余6296588.15元予以侵吞,用于赌博及个人挥霍。2016年9月,陈某因无力还款而潜逃。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价值人民币6296588.15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职务侵占罪。被告人陈某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上,作出上述判决。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