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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近日, 自称是合肥市华地紫园业主在合肥“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留言,提出“关于对合肥高新区华地紫园配套幼儿园进行公办化改造的请求”。合肥高新区给予回复。具体发下:
信件内容:我是合肥市华地紫园(合肥高新区科学大道海棠路交口)一名普通业主,本着公平正义的角度,就华地紫园幼儿园入园提出如下诉求:对华地紫园现有吉的堡幼儿园进行公办化改造。事实及相关文件依据:1、吉的堡幼儿园是华地紫园配套幼儿园,但长期以来收费过高,根据2018年9月幼儿园收费信息,吉的堡幼儿园收费10000,而同期普惠园收费2000-2700,公办园收费1400,价差高达7300-9600,相差数倍,属明显畸高,违背社会公平公正。2、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提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9〕3号第2、3条,强调“已建成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应按照规定及时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未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应限期完成移交”,“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后,应当由教育行政部门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3、华地紫园楼盘竣工时间为2010-2013年,属于《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规范范围,但自2010年以来,高新区一直未执行国务院精神,违规时间过长,根据行政法诚信原则,应对华地紫园现有幼儿园应优先采用公办化改造方案。
合肥高新区回复: 经区社会事业局核实,吉的堡幼儿园是华地紫园小区开发商自持自建的幼儿园,根据前期土地出让合同的规定,未要求移交。目前政府在华地紫园小区附近补建了公办海棠路幼儿园,就是为了解决周边小区两证一致业主就读公办园需求,摇号只是今年的招生政策,并且没有摇上公办园的两证一致幼儿,也全部解决到普惠性幼儿园就读,可以不用选择吉的堡幼儿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