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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男子恋上有夫之妇 求结婚不成锤伤女友母女
发布时间:2026-08-24 10:17:44 点击量:

  男子打工期间恋上有夫之妇,结婚不成索要恋爱期间花费遭拒,男子铁锤加害女友母女致其颅骨骨折。11月18日,湖南省临澧法院对这起因婚恋引发的伤害案件公开宣判,以被告人余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赔偿被害人覃某、汪某等医疗费、残疾赔偿金158909.08元。

  2010年,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忠义镇平岗村农民余某与湖南省临澧县安福镇有夫之妇覃某在广州打工时相识,确立恋爱关系。2011年1月7日,覃某与其前夫协议离婚。当年底余某便到离婚后的覃某家同过春节。之后,余某为覃某房屋装修和购买家具花费五万多元。2012年,余某又在覃某家过春节后回四川老家,然后到内蒙古打工。其间,覃某为余某不给其寄钱在电话中争吵后,不再理会余某,并在临澧重新找一男子结婚登记。

  余某得知后心怀不满。2012年5月14日晚20时许,余某来到覃某家,要求与其继续保持关系,遭到拒绝后,余某提出要回二人恋爱期间花的钱,覃某称“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继而双方发生争吵。余某心中恼怒,拿出随身携带的铁锤朝覃某头部连续击打数下,将覃某打晕,期间,余某还误伤覃某四岁的女儿汪某,随后逃离现场。母女两人后被人送往医院救治。 (通讯员易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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